Produced by Yi-Shin Lu
明夷待訪錄
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學校取士建都田制兵制財計胥吏奄宦
題辭 余常疑孟子一冶一亂之言,何三代而下之有亂無治也?乃觀胡翰所謂十二運者,起周敬王甲子以至於今,皆在一亂之運、向後二十年交入「大壯」,始得一治,則三代之盛猶未絕望也。
前年壬寅夏,條具為治大法,未卒數章,遇火而止。今年自藍水返於故居,整理殘帙,此卷猶未失落於擔頭艙底,兒子某 某 請 完 之 。
冬十月,雨窗削筆,喟然而歎曰:昔王冕倣《周禮》,著書一卷,自謂「吾未即死,持此以遇明主,伊、呂事業不難致也」,終不得少試以死。冕之書未得見,其可致治與否,固末可知。然亂運未終,亦何能為「大壯」之交!吾雖老矣,如箕子之見訪,或庶幾焉。豈因「夷之初旦,明而末融」,遂祕其百也!
癸卯,梨洲老人識。
原君
有生之初,人各自私也,人各自利也,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,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。 有人者出,不以一己之利為利,而使天下受其利,不以一己之害為害,而使天下釋其害。此其人之勤勞必千萬於天下之人。夫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,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。故古之人君,量而不欲入者,許由、務光是也;入而又去之者,堯、舜是也;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,禹是也。豈古之人有所異哉?好逸惡勞,亦猶夫人之情也。
後之為人君者不然,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,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,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,亦無不可;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,不敢自利,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。始而慚焉,久而安焉,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,傳之子孫,受享無窮;漢高帝所謂「某業所就,孰與仲多」者,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於辭矣。此無他,古者以天下為主,君為客,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,為天下也。
今也以君為主,天下為客,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,為君也。是以其末得之也,屠毒天下之肝腦,離散天下之子女,以博我一人之產業,曾不慘然!曰「我固為子孫創業也」。其既得之也,敲剝天下之骨髓,離散天下之子女,以奉我一人之淫樂,視為當然,曰「此我產業之花息也」。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,君而已矣。
向使無君,人各得自私也,人各得自利也。鳴呼,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!
古者天下之人愛戴其君,比之如父,擬之如天,誠不為過也。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,視之如寇讎,名之為獨夫,固其所也。而小儒規規焉以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,至桀、紂之暴,猶謂湯、武不當誅之,而妄傳伯夷、叔齊無稽之事,使兆人萬姓崩潰之血肉,曾不異夫腐鼠。豈天地之大,於兆人萬姓之中,獨私其一人一姓乎?是故武王聖人也,孟子之言,聖人之言也。
後世之君,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窺伺者,皆不便於其言,至廢孟子而不立,非導源於小儒乎!
雖然,使後之為君者,果能保此產業,傳之無窮,亦無怪乎其私之也。既以產業視之,人之欲得產業,誰不如我?攝緘縢,固局鐍,一人之智力不能勝天下欲得之者之眾,遠者數世,近者及身,其血肉之崩潰在其子孫矣。
昔人願世世無生帝王家,而毅宗之語公主,亦日:「若何為生我家!」痛哉斯言!回思創業時,其欲得天下之心,有不廢然摧沮者乎!是故明乎為君之職分,則唐、虞之世,人人能讓,許由、務光非絕塵也;不明乎為君之職分,則市井之間,人人可欲,許由、務光所以曠後世而不聞也。然君之職分難明,以俄頃淫樂不易無窮之悲,雖愚者亦明之矣。
原臣
有人焉,視於無形,聽於無聲,以事其君,可謂之臣乎?曰:否!殺其身以事其君,可謂之臣乎?曰:否。夫視於無形,聽於無聲,資於事父也;殺其身者,無私之極則也。而猶不足以當之,則臣道如何而後可?日:緣夫天下之大,非一人之所能冶,而分冶之以群工。 故我之出而仕也,為天下,非為君也;為萬民,非為一姓也。吾以天下萬民起見,非其道,即君以形聲強我,未之敢從也,況於無形無聲乎!非其道,即立身於其朝,未之敢許也,況於殺其身乎!不然,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見,君有無形無聲之嗜慾,吾從而視之聽之,此宦官宮妾之心也;君為己死而為己亡,吾從而死之亡之,此其私暱者之事也。是乃臣不臣之辨也。
世之為臣者昧於此義,以謂臣為君而設者也。君分吾以天下而後治之,君授吾以人民而後牧之,視天下人民為人君橐中之私物。今以四方之勞擾,民生之憔悴,足以危吾君也,不得不講治之牧之之術。苟無係於社稷之存亡,則四方之勞擾,民生之憔悴,雖有誠臣,亦以為纖芥之疾也。
夫古之為臣者,於此乎,於彼乎?蓋天下之治亂,不在一姓之興亡,而在萬民之憂樂。是故桀、紂之亡,乃所以為治也:秦政、蒙古之興,乃所以為亂也;晉、宋、齊、梁之興亡,無與於治亂者也。為臣者輕視斯民之水火,即能輔君而興,從君而亡,其於臣道固末嘗不背也。
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,前者唱邪,後者唱許。君與臣,共曳木之人也;若手不執紼,足不履地,曳木者唯娛笑於曳木者之前,從曳木者以為良,而曳木之職荒矣。
嗟乎!後世驕君自恣,不以天下萬民為事。其所求乎草野者,不過欲得奔走服役之人。乃使草野之應於上者,亦不出夫奔走服役,一時免於寒餓、遂感在上之知遇,不復計其禮之備與不備,躋之僕妾之間而以為當然。
萬曆初,神宗之待張居正,其禮稍優,此於古之師傅未能百一;當時論者駭然居正之受無人臣禮。夫居正之罪,正坐不能以師傅自待,聽指使於僕妾,而責之反是,何也?是則耳目浸淫於流俗之所謂臣者以為鵠矣!又豈知臣之與君,名異而實同耶?
或曰:臣不與子並稱乎?曰:非也。父子一氣,子分父之身而為身。故孝子雖異身,而能日近其氣,久之無不通矣;不孝之子,分身而後,日遠日疏,久之而氣不相似矣。君臣之名,從天下而有之者也。吾無天下之責,則吾在君為路人。出而仕於君也,不以天下為事,則君之僕妾也;以天下為事,則君之師友也。夫然,謂之臣,其名累變。夫父子固不可變者也。
原法
三代以上有法,三代以下無法。 何以言之?二帝、三王知天下之不可無養也,為之授田以耕之;知天下之不可無衣也,為之授地以桑麻之:知天下之不可無教也,為之學校以興之,為之婚姻之禮以防其淫,為之卒乘之賦以防其亂。此三代以上之法也,固末嘗為一己而立也。
後之人主,既得天下,唯恐其祚命之不長也,子孫之不能保有也,思患於末然以為之法。然則其所謂法者,一家之法,而非天下之法也。是故秦變封建而為郡縣,以郡縣得私於我也;漢建庶孽,以其可以藩屏於我也;宋解方鎮之兵,以方鎮之不利於我也。此其法何曾有一毫為天下之心哉!而亦可謂之法乎?
三代之法,藏天下於天下者也:山澤之利不必其盡取,刑賞之權不疑其旁落,貴不在朝廷也,賤不在草莽也。在後世方議其法之疏,而天下之人不見上之可欲,不見下之可惡,法愈疏而亂愈不作,所謂無法之法也。
後世之法,藏天下於筐篋者也;利不欲其遺於下,福必欲其斂於上;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,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;行一事焉則慮其可欺,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。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篋之所在,吾亦鰓鰓然日唯筐篋之是虞,向其法不得不密。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於法之中,所謂非法之法也。
論者謂一代有一代之法,子孫以法祖